第14章 忽耳
丸递给他,“快点吃。”
迟颂没动,只道:“其实,有比吃药更管用的办法。”项茴天真:“什么?”
“你给我弄一次。"顿了顿,他改口,“不,两次。”项茴好想咬死他。
明明今天凌晨才做过,而且做了将近四个小时,才过去多久啊,他又想了。不仅是只坏狗,还是个色胚。
家里人多眼杂,项茴当然不会同意,“我们有约定的,下周日再说。”项茴把人推开,她把药放在桌上就打算走了,然而迟颂不肯,从背后抱住她,亲了亲她的耳垂,“别走,让我抱一会,就十分钟。”“迟颂一一”
“我是个病人。”
想到迟颂晕血身体难受,项茴拒绝的话堵在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口。她本就是一个心软的人,不然也不会屡次让迟颂得逞。“那就十分钟。“项茴妥协,拿出手机,“我开始计时了。”迟颂忽然觉得,晕血还是有好处的,至少能让项茴心软。自从那件事后,他见到血或者类似血液的东西,脑袋就嗡嗡叫,腹部反胃恶心,严重时连站都站不稳。
他习惯了自己硬撑,不常吃药,现在怀里抱着一团温香软玉,女孩子清甜的味道沁入呼吸间,只觉得比什么灵丹妙药都管用。他确实有病,项茴就是他的药。
时间一秒一秒地流逝,两人什么话都没说,就这样安静地抱着。快到十分钟的时候,迟颂又开始作妖了。
他略带薄茧的手钻入项茴衣服里,刺激得项茴一颤。项茴扭来扭去地挣扎,刚想骂人,迟颂就道:“别动,我想要你的一件东西。”
“什么?”
下次亲密接触要等七天,迟颂忍得难受,他说:“这几天你不让我碰,总得给我留点念想。”
项茴不明白,“什么念想?”
下一秒,迟颂手指灵活地解开她的衬衫,拿走了她身上的内衣。“混蛋,你拿我的内衣干什么?”
迟颂将那件白色蕾丝的小衣服捏在手里,眼神暖昧:“你说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