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这般手巧 一亩草
谢寻将书册翻开摊在书案上,指尖点在“赵钱孙李”四个字上:“今日先认这四个,会写为止。”
阿芙点头,伸手去拿笔。
谢寻却忽然抬手,按住了她的手腕,他的掌心干燥温热,复在她腕骨上时没有用力,却让她停住了动作。
“握笔之前,先看。”
他松开手,从她手里抽出那支笔,自己握着,悬在纸面上方,“拇指在笔杆外侧,食指和中指并拢抵住,无名指和小指自然收拢。”
他示范了一遍,动作细致,指节分明,笔尖在烛光下泛着微光,“握笔的时候,掌心要空,像握着一颗鸡蛋。”
他说完,把笔递还给她。
阿芙接过笔,凭着刚才的记忆试着握住,姿势大致对,但指节有些僵硬。
谢寻站在她身后,忽然伸手覆了上来。
他的手指绕过她的指缝,轻轻拨开她扣得太紧的指节,将她的拇指往上推了半分,又用指腹压了压她食指的弧度。
“放松。”他的声音就在她耳边,低而平,气息拂过她耳畔时带着淡淡的松木香,“笔不是握得越紧越好,太紧了反而写不出字。”
阿芙僵了一瞬,很快又让自己放松下来。
“写。”他带着她,在纸上落下第一笔。她的手指被他带着走,一笔一划,横平竖直。“赵。”
他松开手,退后半步,“自己写一遍。”
阿芙吸了口气,重新落笔。她的手指还有些僵硬,笔画也不太稳,但有硬笔的底子,写出来的字骨架已经在了。
谢寻看着纸上那个“赵”字,微微挑了一下眉,教过一次,她便记住了笔顺和结构。
谢寻站在她身后,看着她低头写字的侧脸,心头忽然生出几分可惜。
若她是个男儿身,这份天资,完全可以送去读书科考,可惜了。
阿芙写完最后一个字,抬起头,发现谢寻正盯着她看,眼神里带着欣赏和惋惜。
阿芙心里一紧,笔尖在纸上微微一顿,手指故意在笔杆上滑了一下,笔尖在纸上拖出一道歪歪扭扭的墨痕。
“哎呀。”她小声叫了一下,连忙拿帕子去擦,越擦越糊,墨迹洇开一片。
谢寻看着那张被弄脏的纸,把那张纸抽走,换了一张新的,什么都没说:“重写。”
阿芙乖乖点头,重新落笔。
这一回她写的比方才差多了,笔画歪歪扭扭,结构松散。
谢寻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眉头又皱了起来,却终究没说什么。
他坐回书案后,端起茶盏喝了一口:“今日就到这里。”
阿芙放下笔,退后一步,福身:“多谢世子爷。”
谢寻看了她一眼,又低头看了看桌上那几张写满字的纸,忽然补了一句:“以后每天晚上,都来这里做功课。”
也算是多给她几分体面,谢寻心里补了一句。
午时,阿芙伺候谢寻用饭。
谢寻似乎没什么胃口,吃了两口便搁了筷子。
阿芙把食盒收好,正要退出去,谢寻抬眼看了她一下:“你也去吃饭,吃完了过来。”
阿芙应了一声,端着食盒退了出去。
她在小厨房简单吃了碗素面,如今天热,确实没什么胃口。
正准备离开时,瞥见灶台一角搁着一罐糖渍青梅,李厨娘连忙解释:“采买今日送来的糖渍青梅,说是做点心用的,可我们几个还真不知怎么弄,姑娘若不嫌弃,带回去当零嘴也好。”
阿芙尝了一颗,酸甜清冽,倒是开胃。
想起谢寻方才没怎么动筷的样子,她道:“那便借厨房用用,我给世子做道点心。”
权当是投桃报李,感谢他教她写字这件事了。
李厨娘连连说好,挽起袖子给她打下手。
阿芙将青梅从坛中捞出,切成薄片,又用石臼细细捣碎成泥,滤去粗渣,只留清亮的青梅汁。
牛乳在小铜锅里用小火慢慢熬着,加了两勺蜂蜜搅匀,再掺入少许炒过的糯米粉,边煮边搅,直到乳浆变得柔滑黏稠。
撤火晾凉后,她将青梅汁缓缓倒入乳浆中,调成淡淡的青白色,分盛进几只小盏,冰镇后又铺上一层细细的碎冰,和几颗去核的青梅,最后搁两片薄荷叶点缀。
碎冰在盏壁上凝出一层细密的水珠,看着便凉丝丝的,酸甜的果酸香夹着奶香,顺着热气散开来。
她端着托盘往书房走,步子比平时快了些。
推门进去时,谢寻正靠着椅背闭目养神,阿芙将小盏轻轻放在他手边:“天热,阿芙见世子爷胃口不好,特地做了家乡的一道点心,世子爷尝尝。”
谢寻睁开眼,垂眸看了片刻,拿起勺子舀了一口。
青梅的酸爽先撞上舌尖,随后是牛乳的淳厚和蜂蜜的甜润,凉意顺着喉咙滑下去,烦闷感散了大半。
他这几日被公务压得没了胃口,吃什么都没滋味,此刻这一口下去,倒真觉得嘴里有了些活气。
他又舀了一勺,连着吃了小半盏,才搁下。
“从前怎么没见你这般手巧。”谢寻靠回椅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