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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一百零四章

尼楚赫在女真语言中是采珍珠,他出生在松花江附近一个小部落中,出生那日,爹得到了一颗八分以上的珍珠,他因此得名。松花江的珍珠粒大、色美、品质好,被辽朝称之为东珠,辽主视其为龙兴之宝,又因为他家采集的珍珠匀圆莹白,大可半寸,要求他们每年上交二十颗,到后面变本加厉要求五十颗。

东珠只有每年秋季才能采取,那时水温较低,珠蚌不再到处活动,珍珠才不易脱落,可他们一旦潜入水中,需要忍受刺骨寒冷,面对恶鱼袭击和窒息风险,那是无穷无尽,暗无天日的湖底,一旦下水就意味着与世隔绝的恐惧。更重要的是,他们要采集大量珠蚌才能筛选出三到四颗颗上等的东珠。他本是部落里无忧无虑的小郎君,人生似乎注定与这条雪浪翻滚、冬日冰封的大江绑定,直到天庆元年,辽使的马鞭开始抽在长老背上,逼着部落交齐欠缴,爹娘因为求情却被绑进起来,当着全族的面推入松花江。那一年的冬日格外冷,人入了水,没多久就再也没有动静。那一日里,部落里死了很多人,到处都是哭声,可唯独他不能哭,因为十三岁的尼楚赫成了这个部落的首领,和辽人虚与委蛇,把仇恨咽进肚子里,直到天庆四年,太祖在来流河誓师反辽。

那夜他对着松花江坐了一宿,直到晨光染白江面时,他突然想起阿玛额娘的样子,想起当日部落里绝望的哭声,那是他永远都挥之不去的噩梦。他决定带着部落里的青壮年,投靠金军。

他要让族人再也不用为东珠卖命,能踏踏实实地种庄稼、养牛羊。他被分配到西路军,进入黏没喝的队伍,在十三年的战争中,次次身先士卒,凭着以命搏命的狠劲,终于到新帝登基,大肆封赏后成了金国的万户,独当一面的将军。

这次若能拿下河阳、擒获宋室公主,大将许诺晋升他为都统。他摸着手腕上套着一串珍珠手串,这是用一百零八颗的拇指大小的东珠串成的珠子,雪白纯洁的珍珠在春日的光泽中闪着柔和银光,泛着五彩晕彩。只要手指轻轻抚摸上莹润的珍珠,它就会滚过你突突跳动的腕脉,那种冰凉的触感好似小时候下水时,水会顺着血液爬进心脏,是无法控制的寒意,偏又烧得他热血沸腾。

一一太美妙了,这串仇恨与功勋亲自编织的东珠。“大将。”小兵匆匆前来禀告,“宋朝公主,亲自上城门督战了。”尼楚赫的手指猝不及防划过珍珠表面,珍珠在手腕中混乱地抖动着,他猛地一把捂住乱了秩序的珍珠,就像压住乱跳的心脏。再抬头时,露出锋利的眉眼和高耸的鼻梁,他嘴角勾着笑:“早就听闻那公主有几分勇气,走,去看看。”

河阳北城上,赵端的′赵'字大旗再一次竖了起来,那是一面很大的旗帜的,旗面宽六尺,边缘饰锯齿形金边,还带有红色火焰,旗杆顶部还有一簇孔省翎,如今旗面在风中翻滚,孔雀翎成了战场中唯一的亮色。城门上早已乱作一锅粥。

士兵们在碎石和断箭的地面往来奔跑,也有人被投石机砸伤了大腿,鲜血顺着尘土留下一道道一瘸一拐的痕迹。

又有几人一起扛着滚木飞快跑过,站在城墙边用力扔下,企图把爬到一半城墙的金军推下去。

负责搭弓射箭的士兵手忙脚乱,不是塞不进弓箭,就是拉不满弓,仓皇间,巨大的石头再一次被人抛了上来,差点把这群人的脑袋砸扁,一旁的老兵大怒咒骂道:“废物,怕什么。”

负责铁蒺藜的士兵正用力朝下扔去,企图阻止金军的脚步,却根本挡不住后续涌来的人潮。

负责蒺藜火球的人,手指都在发抖,引火线在风中明明灭灭,差点燎到同伴的发髻,一时间众人破口大骂。

一名年轻士兵刚探身想推倒架在城头的云梯,就猛地被一把长刀抹了脖子,连着呼唤都还未发出,只看到鲜血喷溅在木柱上,他的尸体如同血迹一般,自空中重重垂落。

但他的同伴却反应迅速,立刻一枪把这个眼看就要爬上来的金军捅了下去。赵端巍然立在大旗之下,比那杆丈高的旗杆还要扎眼。她一身银甲,披风被风扯得猎猎响,身后的慕容尚宫面色凝重,张三正在扫视全局的战况。“大女瞧着和岳飞真合拍,两个人说话都不需要说后半句的,已经出发了。“李策喘着气爬上城头,站在赵端身边说道,“杨文他们也想跟着走,都说之前跟着岳飞学到了很多。”

“伤重的让他们好生休养,别添乱,剩下的都跟着去吧。“赵端不甚在意,“正好借这次好好锻炼锻炼。”

李策哎了一声又走了,没多久张宪就咋咋呼呼地跑上来,也嚷嚷着要跟着岳飞走。

“你去给人送菜嘛。“赵端斜睨他一眼,“还轮不到岳飞教你,今天我先教你一招。”

张宪眼睛一亮:“你也会打战?”

“那是。“赵端下巴一抬,“身经百战。”张宪凑过来,眼睛里满是期待:“什么啊?”“站我这个旗子边上。“赵端一本正经说道。张宪果然乖乖挪到旗杆旁,摸着被无数人擦拭过的旗杆,再仰头望着翻飞的旗面,羡慕道:“可真大啊。”

“大就对了。“赵端笼着小手,笑眯眯说道,“扶好旗子,记住了一一旗在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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