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7章 晚清官场有多荒唐? 金毛月下绝杀猹
养心殿的烛火,在康熙皇帝玄烨的脸上投下深深浅浅的阴影。连日来,天幕的揭示已将种种末世惨象、制度溃败、精神奴化乃至精巧的政治操弄,一一呈现于眼前,每一次都带来新的冲击与痛楚。康熙自忖心志已历经千锤百炼,然而,当今夜幽光再度亮起,以平实却触目惊心的笔触,罗列出晚清官场腐败六大具体“给力”表现时,一种混杂着荒谬、震怒、悲凉乃至某种近乎虚脱的无力感,仍旧如冰冷的潮水,缓缓淹没了他。
光幕开篇便点出晚清“越奋发越衰败”的悖论,并声称下面这些官员的“给力”表现,可为之提供“生动答案”。
第一个案例:“大清‘融资’高手”。浙江山阴县民蒋渊如,无钱买官,竟联合四人“融资”凑钱,歃血为盟,按出资多少分配县令、师爷等职,组成“捞钱先团队”。买得县令后,五人合作贪墨,三年刮得六十万两白银,案发后仅罢官了事,携巨款逍遥。
康熙看着这匪夷所思的“创业奇迹”,手指微微颤抖。买官鬻爵,历朝有之,他亦知其中弊病,故对“捐纳”控制极严。然后世竟已堕落到如此地步?官位如同股份,公然集资购买,按资分配职位,结成贪腐团伙,将一县之地视为公司盘剥,三年六十万两!而朝廷惩处竟如此轻微,罢官了事?这已非简单的吏治腐败,这是将国家公器彻底视为可以量化投资、按股分红的生意!基层政权,岂不成了豺狼分食的猎场?
第二个案例:“清朝县令油水多”。御史谢家玉算账,以南昌县为例,知县每年仅从土地赋税、稻谷税中按“潜规则”可得的灰色收入就达三万两,是正式俸禄的十五倍。做个“良心”知县,年入已是天价。
康熙闭上眼,感到一阵眩晕。他深知“火耗”、“陋规”之弊,登基后曾大力整顿,甚至尝试“耗羡归公”。然而后世,这些“潜规则”竟已如此明目张胆、数额巨大?一个七品知县,灰色收入竟达三万两!这还不算其他勒索。这意味着,朝廷正税之外,百姓承受着十倍、数十倍的额外盘剥!这样的朝廷,与民争利至此,何谈民心?何谈国本?无怪乎天幕之前断言“国富民困”!
第三个案例:“又懒又笨是青天”。清末学者陈康祺“喊冤”,指出百姓竟盼官员“又懒又笨”。因为知府知县若“有心眼”,必“劫富民,噬弱户,索土产,兴陋规”;巡抚巡道若出巡,则“折夫马,斥供张,勤馈赆”,皆是盘剥。因此,“幸不甚知”、“安心呆在衙门”的懒笨官,反成了百姓“酸楚的心愿”。
康熙喉头一甜,几乎呕出血来。为官者,勤政爱民本是天职。而后世,百姓竟已绝望到不求清官,只求懒官、笨官,只因懒笨之官危害稍轻!这是何等骇人听闻的官场生态?这已不是个别贪腐,而是整个官僚系统已彻底异化为民之巨害,其存在本身即为灾难!百姓对朝廷的最后一丝期待,竟已堕落到如此卑微的境地?这与“奴性”何异?皆是这腐朽到根的统治机器所造就!
第四个案例:“奏折都能卖”。清朝御史本有“风闻言事”、监察百官之权。至晚清,此权竟成生意。御史查得贪腐猛料,先与“揭发对象”谈价,收钱则压下。光绪年间更甚,趁着朝中党争,御史持“猛料”奏折与重臣公开议价,价码“数千金、数百金、数十金不等”。
康熙感到一股寒意从心底升起,瞬间蔓延四肢百骸。言路,国之耳目,朝廷赖以自洁、纠错之最后防线。科道风闻奏事,虽易生流弊,然亦为通达下情、震慑贪墨之重要手段。他屡下求言诏,鼓励直言。而后世,这条最后的防线,竟也彻底溃烂,成了权钱交易的黑市!监察者与被监察者同流合污,将弹劾之权明码标价!至此,朝廷尚有丝毫自我净化的可能吗?上下交征利,国岂能不亡?
第五个案例:“奇葩司法判决”。光绪年间枣强知县方某,表面“清正”,实则无耻。处理寡妇争产案,骗其改嫁后吞没财产,美其名曰“入官库”。处理盗窃案,不惩小偷,反让受害者“感化教育”,纵容小偷胡作非为,逼受害者送钱才罢休。结果导致“百姓不敢报案”。
康熙一拳重重砸在御案上,震得笔砚乱跳。司法,最后之正义屏障。县令身为亲民之官,理讼断狱,关乎天道人心。此等行径,已非贪墨,而是彻头彻尾的流氓无赖,是利用官职权势进行的赤裸裸的诈骗与勒索!司法尊严荡然无存,百姓冤屈无处可诉,只能忍气吞声。长此以往,民间冤气郁结,岂能不生变乱?这已不是统治,这是纵容魑魅魍魉横行人间!
第六个案例:“火遍大清朝的‘禁书’”。光绪初年,书商刊刻《大清缙绅全书》(原名《大清爵秩全览》),详载各级官员职务履历,后被查禁。书商疏通后改名继续出版,竟成超级畅销书,每季更新,载明官员最新职务、性格、喜好,价格在黑市炒高十倍。大小官员人手一册,常年追更,视其为官场“人脉宝典”、行贿请托的指南。清朝越腐败,此书越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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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怔怔地看着光幕,忽然发出一声低低的、充满无尽苦涩的嗤笑。“人脉宝典”……“行贿指南”……将朝廷职官录,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