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5章 法庭判决·神秘标记  爱吃荷叶面左右道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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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兰声音渐渐平稳,“我劝他别干,说这是犯法的。他说没事,阎老师有门路,公安查不到。”

“你当时为什么不举报?”

张秀兰沉默片刻:“我……我害怕。东旭说,我要敢说出去,就跟我离婚。我还有个孩子……”

旁听席一阵窃窃私语。贾张氏在座位上咬牙切齿,但不敢出声。

“继续说。”

“去年秋天,东旭拿回家一个青花碗,说是明代官窑,能卖两百块。”张秀兰回忆道,“我吓坏了,让他赶紧还回去。他不听,说已经谈好价钱了。那天晚上,阎老师和一个戴眼镜的人来家里,把碗拿走了,给了东旭一百五十块钱。”

公诉人举起一张照片:“是这个碗吗?”

张秀兰仔细看了看,点头:“是,就是这个。”

“审判长,这是编号017的证物,明代青花缠枝莲纹碗,经鉴定为国家三级文物。”公诉人说完,看向张秀兰,“证人,贾东旭还卖过其他东西吗?”

“有……还有一个铜香炉,一块玉佩,几枚古钱。”张秀兰一一道来,每说一件,贾东旭的头就低一分。

张秀兰作证完,接下来是陈宇。

“证人陈宇,请陈述你了解的情况。”审判长看着手中的资料,“你是贾东旭的邻居?”

“是的,我住在南锣鼓巷95号院中院,贾东旭住我对门。”陈宇站起身,声音平稳。

“你平时和贾东旭接触多吗?”

“不多。我白天上班,晚上回家,平时见面就是打个招呼。”陈宇实话实说,“但去年有一次,我确实看到过异常情况。”

“什么情况?”

“去年十月的一个晚上,大概十点多,我听到贾家有争吵声。”陈宇回忆道,“我从窗户看到,贾东旭和一个人在院子里说话,情绪激动。那个人我后来在院里见过,是阎埠贵老师。”

“他们吵什么?”

“听不清具体内容,但听到‘钱’、‘分帐’、‘风险’这些词。”陈宇说,“我当时没多想,以为是邻里矛盾。现在想来,应该是在分赃款。”

阎埠贵猛地抬头:“你胡说!那天晚上我们说的是学校的事!”

“被告人阎埠贵,未经允许不得发言!”审判长敲槌。

陈宇继续:“另外,今年三月,我看到许大茂经常晚上去阎老师家,每次都带着包。有一次我晚上出来上厕所,看到许大茂从阎老师家出来,包里鼓鼓囊囊的。”

许大茂脸色大变:“你血口喷人!我那是……那是去借书!”

“借书需要晚上十点去吗?”公诉人反问。

许大茂语塞。

陈宇作证完,后面还有几个证人:易中海证明院里经常有陌生人进出,何雨柱证明许大茂那段时间突然阔绰起来经常下馆子,刘海中……刘海中作证时支支吾吾,明显想撇清关系。

中午休庭一小时。陈宇和张秀兰在法院食堂简单吃了点东西。张秀兰几乎没动筷子,只是不停喝水。

“我说了……我都说了……”她喃喃道,“东旭会不会恨我一辈子?”

“张婶,你做的是对的。”陈宇认真地说,“文物是国家的财富,是历史的见证。倒卖文物,是在破坏我们民族的文化根脉。”

张秀兰点点头,但眼神依然痛苦。

下午一点,继续开庭。进入法庭辩论环节。

公诉人慷慨陈词,痛斥被告人破坏文物的罪行,要求严惩。辩护律师则为被告人求情,说他们是初犯,认罪态度好,请求从轻处理。

阎埠贵的辩护律师特别强调:“我的当事人是小学教师,多年来教书育人,培养了大量学生。这次犯罪是一时糊涂,请求法庭考虑其以往的贡献,从轻处罚。”

公诉人立即反驳:“教师身份不是免罪金牌,恰恰相反,作为教育工作者,更应知法守法!阎埠贵利用教师身份获取信任,拉拢他人犯罪,性质更为恶劣!”

辩论持续了两个小时。下午三点,进入最后陈述。

贾东旭第一个发言。他转过身,看向家属席上的贾张氏和张秀兰,突然跪了下来。

“妈,秀兰……我对不起你们。”他声音哽咽,“我鬼迷心窍,想着挣快钱,让家里人过好日子……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贾张氏哭出声来,张秀兰也捂着脸流泪。

“审判长,我认罪,我愿意接受惩罚。”贾东旭磕了个头,“只求……只求别牵连我的家人。”

许大茂的陈述则是推卸责任:“我是被阎埠贵骗的!他说那些东西来路正,我就信了……我有罪,我认罪,但我不是主犯啊!”

阎埠贵最后陈述时,已经瘫软在椅子上:“我……我没什么说的了。我认罪,服从判决。”

下午三点半,休庭合议。

等待判决的时间格外漫长。审判庭里一片寂静,只有偶尔的咳嗽声和翻动纸张的声音。窗外的雨下大了,噼里啪啦打在玻璃上。

四点整,法警进来:“全体起立!”

审判长等人重新入席。所有人屏住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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