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11章 卿也木木
王主任抢过话头:“陈牧,你要是没做亏心事,那辆自行车哪来的?”
陈牧看也未看她一眼,王主任气得攥紧茶杯,又灌下一大口冷水。
他转向民警,声音清淅:“民警同志,法律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我没说错吧?”
“确有这条原则。”
为首的民警微感意外,多看了陈牧一眼。
“既然如此,他们举报我,就该拿出实证。
若无证据,便是诬告。”
陈牧语气转厉,目光扫过众人。
两位民警平日处理纠纷,少见这般清楚法律条文的人。
既然对方点明规矩,他们便不能再含糊行事,于是转身看向王主任一行人:
“你们可掌握了确凿证据?”
“他这辆车摆在这儿不就是铁证?陈牧,你又拿什么来证明自己没干过投机倒把的勾当?”
易忠海声音沉沉地说道。
“易忠海,你满嘴胡吣!照你这说法,我若是随口指认你是敌特,你拿不出证据自证清白,就该拉去枪毙不成?”
陈牧当即反唇相讥,语带怒火。
“你……你简直胡说八道!”
易忠海被噎得气息一滞,忍不住粗声骂了回去。
陈牧转向一旁的民警,语气恳切:“同志,按他这道理,是不是我随便举报谁有特务嫌疑,对方若没法立刻证明自己清白,就得定罪?真这样,世道岂不乱套了?”
民警点了点头,正色道:“这位同志说得在理。
举报他人违法,应当由举报方提供证据,没有让被举报人自证清白的规矩。”
王主任的脸色霎时青了几分。
易忠海神情也僵硬起来,急忙朝贾张氏使了个眼色。
贾张氏立刻会意,扯开嗓子嚷道:“警察同志,我可亲眼瞧见了——陈牧这小崽子私下找票贩子换票,千真万确!”
民警听到这儿,心里已明白了七八分。
看来这年轻人在院里结怨不少,眼前几人分明是串通好了要整治他。
民警神色严肃起来,看向贾张氏:“你确认?”
“确认!我两只眼睛看得真真切切,他先弄来自行车票,再去店里推的车!”
贾张氏拍着胸脯,说得斩钉截铁。
民警心底暗嗤。
这般没根没据的谎话,他们一听便知破绽——难不成是长了千里眼,连别人换票的细节都瞅得一清二楚?莫非当时就贴在人身边瞧着?
陈牧却不慌不忙,嘴角甚至浮起一丝玩味的笑意:“贾张氏,除了你,还有谁见了?”
“还有傻柱!傻柱也看见了!”
贾张氏慌不择路,抬手就指向一旁的傻柱。
“没错,我也看见了。”
傻柱挺着胸膛,一副笃定模样。
“你真看见了?”
民警转向傻柱。
“亲眼所见!”
傻柱扬着下巴,洋洋得意地瞥向陈牧,眼神里满是挑衅。
陈牧冷笑一声:“就你们两个?贾张氏,再想想还有谁?两个人的证词可不够扎实。”
“还、还有老易!老易那日同我们一道出门,远远就望见陈牧在胡同口换票——是吧老易?”
贾张氏急吼吼地把易忠海也扯了进来。
易忠海心里早已将贾张氏骂了百遍,暗恼这蠢妇何必把自己拖下水。
但事已至此,只能硬着头皮接话:“是……我也看见了。”
“你也确定?”
民警眉头紧锁,目光锐利地投向易忠海。
“我作证。”
易忠海咬着后槽牙回道。
陈牧这时缓缓看向民警,声音清淅而平稳:“同志,请问若是作伪证诬陷他人,该当判处多久刑期?”
“具体量刑需根据情节的严重性判定。
若情节严重,将面临半年至三年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者,则处以三个月至半年的拘役或管制。”
民警清淅地解释道。
易忠海心头一沉,一股寒意悄然蔓延开来。
“很好,警察同志。
方才这三位都指证我进行投机倒把行为,声称我使用自行车票购买自行车,您都已听见了。”
陈牧平静地陈述道。
“是的,这一点我们可以证实。”
民警配合地点头。
“那么,我要正式控告易忠海、何雨柱、贾张氏三人恶意诬告并作伪证。”
陈牧的声音清淅而坚定。
“什么?”
易忠海、贾张氏与何雨柱同时愕然。
贾张氏急忙嚷道:“你凭什么说我们诬陷?我亲眼看见你拿着票去买车的!”
“要证据是吗?”
陈牧嘴角掠过一丝极淡的弧度,从怀中取出一张纸单,递向民警,“同志,这是我在信托商店购车的凭证,以及派出所的登记备案证明,请您过目。”
民警仔细查验单据,确认无误。
陈牧继续道:“信托商店交易无需票证。
现在,应当能证明他们三人构成诬告与伪证了吧?”
民警不禁多看陈牧一眼——这年轻人竟早已设好局,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