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章 天下武官边将皆动  南枝茉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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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出事?”

曹雄点了点头:“你说得不错,那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

孙礼想了想,说道:“大人,依学生之见,这道诏书不可违抗。新帝登基,第一道诏书就被边将驳回,传出去对新帝的威望不利。大人应该奉诏入京,但入京之后——”

他顿了顿,压低声音说:“大人需得谨言慎行,不可轻易表态,不可轻易站队。此次入京的边将不止大人一位,还有宣府、大同、辽东、甘肃的各路总兵官。让其他人先出头,大人静观其变即可。”

曹雄听完,沉默了片刻。

他站起身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院子里那棵老槐树在阳光下投下一片浓荫,几只蝉趴在树干上,叫声此起彼伏。

“静观其变?”曹雄忽然轻轻笑了一声,“孙先生,你说得对。”

他顿了顿,又说:“但我也不能什么都不做。你替我拟一份奏疏,就说臣曹雄感念皇恩,不日将启程入京朝贺。措辞要恭敬,但不要太过谄媚。”

孙礼拱手道:“学生明白。”

曹雄点了点头,重新坐回椅子上,端起桌上的茶碗喝了一口。茶已经凉了,他却不以为意,目光穿过窗户,望向远处的天际。

京师。

那个他曾经去过两次的地方。

这一次再去,和以往完全不同。

以往他只是一个边镇的副总兵,在朝堂上连说话的资格都没有。这一次,他是奉旨入京的边将,是有资格在皇帝面前说话的人。

他不知道这一次入京会给他带来什么,但他知道,这一定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

要么飞黄腾达,要么万劫不复。

没有第三条路。

他深吸一口气,将茶碗放下,站起身来,走到墙边,摘下挂在墙上的佩剑。

剑鞘是乌木的,上面镶嵌着银丝,做工精美。他将剑系在腰间,在铜镜前照了照,满意地点了点头。

“来人。”

门外值守的亲兵推门进来。

“去,把马喂了,再准备十天的干粮。后天一早,我出发去京师。”

亲兵抱拳应了一声,转身跑了出去。

......

宁夏。

仇钺接到诏书的时候,正在校场上操练士兵。

六月的宁夏,日头毒辣得像要把大地烤焦。

校场上黄土飞扬,三百多个士兵排成整齐的方阵,手持长矛,随着鼓点的节奏,一遍又一遍地练习着刺杀的姿势。

仇钺站在将台上,手里握着一面小红旗,目光如炬,扫过每一个士兵的动作。

他今年四十岁,身材魁梧,虎背熊腰,一张国字脸上写满了刚毅和果决,皮肤被塞外的烈日晒得黝黑发亮,一双眼睛又黑又亮,像是两颗打磨过的黑曜石。

他的穿着和冯祯、曹雄都不一样。

冯祯穿的是洗得发白的棉布直裰和半旧的皮甲,曹雄穿的是薄绸衫和绣花的官服,而仇钺穿的是一身粗布短打,袖口挽到肘部,露出两条筋肉虬结的手臂。

他的腰间系着一条牛皮腰带,上面挂着一柄短刀,刀鞘是铁制的,已经被磨得发亮。

这种打扮,和他的人生经历有关。

仇钺不是军户出身,也不是世家子弟。

他最初只是一个佣兵——在宁夏总兵府里当雇佣兵的那种。

所谓佣兵,就是没有编制、没有军饷、全靠打仗分战利品过活的人。

他们是最底层的人,比军户还不如。军户至少还有一份粮饷,有朝廷的保障,而佣兵什么都没有。他们只有一条命和一把刀,靠卖命吃饭。

仇钺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的。

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只知道自己是宁夏本地人,从小在军营里混饭吃。

他给老兵们擦过靴子,给军官们牵过马,在厨房里帮过厨,在战场上捡过死人的东西。他什么都干过,什么都吃过,什么都见过。

他学会了一身本事——骑马、射箭、使刀、布阵、追踪、设伏。这些本事不是谁教他的,是他自己在战场上一点一点学来的。

他见过太多人死在他面前,也见过太多人在他面前死。他知道怎么活着,知道怎么在战场上活着。

弘治十四年,他的人生发生了一个巨大的转折。

那一年,宁夏都指挥佥事仇理去世,没有儿子。按照明朝的制度,军官的世袭职位可以由亲属继承,但仇理没有亲属。

于是,宁夏总兵府的官员们经过一番商议,决定找一个“替身”——让一个和仇理同姓的人冒充他的儿子,继承他的职位。

他们选中了仇钺。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选中他,也许是因为他也姓仇,也许是因为他能打,也许是因为他够聪明,也许只是因为他是最合适的人选。

不管是什么原因,仇钺从一个佣兵,一夜之间变成了宁夏前卫指挥同知——从军的正五品武官。

他冒了仇理的名字,冒了仇理的籍贯,冒了仇理的家族。

从此以后,他不再是那个无父无母的佣兵,而是“江都仇氏”的后人,是指挥同知仇理的儿子。

这件事在宁夏军中不是什么秘密,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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