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作品出海 乌龙的茶
角落》和《漫长的季节》的改编权感兴趣,想进一步了解早春文化对改编范围和合作方式的意向。洛瑾年看完那封邮件之后没有立刻回复,而是把它转发给了林一鸣,附了一句:“你觉得这些询价里面,哪些是可以认真谈的?”林一鸣的回复在晚上到达:“可以都先接触一下,了解对方的改编计划和预算,再决定哪些值得推进。但在接触之前需要先想清楚一件事——我们是想把作品卖出去,还是想参与到改编制作中去?”
洛瑾年在当天晚上给林一鸣回了一个更长的消息:“我想跟他们合作,但不想只做授权方。”他说:“如果有项目愿意让我们作为联合制片方参与改编—
参与选角,参与剧本改编方向,参与制作层面的关键决策—一那我们就可以谈。
如果对方只是想买一个现成的剧本框架去做本地化改编,那我们不考虑。”林一鸣过了十几分钟才回:“那我先用这个口径去接触。”
接下来的两周里,林一鸣陆续与几家公司进行了初步沟通。几家公司的合作模式各有不同,有的接受联合制片模式,有的希望买断优先改编权。有合作意愿但愿意接受联合制片模式的公司有欧洲的独立制片厂和英国的英剧改编公司。洛瑾年让林一鸣把这两家作为重点推进对象,其馀的先保持联系但不深入。
在谈合作的同时,洛瑾年开始着手搭建海外公司的第二步。
他已经满足不了注册一个空壳了,必须创建一个能实际运转的、能支撑联合制片业务的实体平台。
他和林一鸣在视频会议上定了几件事:第一,在洛杉矶设立一个常驻的办公室,规模不需要很大,但要能容纳日常运营需要的基本人员配置,包括一个商务负责人和一个法务对接人;第二,搭建一套版权管理的内部流程,把早春文化所有作品在海外的授权情况统一记录和管理,避免后续因为版权信息混乱而产生授权冲突;第三,创建与海外制片公司的标准合作框架,把联合制片模式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决策流程、收益分配方式等条款固定下来,减少后续逐一谈判的时间成本。
洛瑾年在会议结束后的当晚,在备忘录里写下了几行字:“海外公司的角色有三个渠道、接口和底座。渠道负责疏通内容流动的路径,接口负责连接不同的合作伙伴,底座负责承载所有合作项目的基础结构。渠道、接口、底座可以同时搭建,互不冲突。”
他放下手机想了一会儿,在备忘录最后一行加了一句话:“先从渠道和接口开始搭,底座等有项目落地的时候再加固。”
洛瑾年手头的另一个文档夹正在慢慢变厚,里面装着林一鸣陆续发来的沟通记录和框架协议草稿。
想要作品出海,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必须持之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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