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没精打采的。对襟就很适合瘦矮个儿,人看着也挺拔利落。“来来来,过来我瞧瞧!“老太太眼前一亮,叫了儿媳妇上前细看,“可是我老眼昏花?怎么瞧着气色都好了?”
林太太也有些上头,转身问一直没出声的女儿,难得扭捏,“娘穿这个不会太轻浮么?”
她女儿看了有一会儿,闻言便笑,“依我说,娘早该这样打扮了,这颜色极衬您,且是暗花,无需额外刺绣便很稳妥。老太太干脆利落地拍板,“这个要了,“又兴致勃勃地对明月说,“你眼光好,再选几个。”
日后都这么穿,省得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家里两个老太太!呵,大活儿来了!
明月满口应下,当即使出毕生所学的十八般武艺,卖弄灿若莲花的唇舌,又给林太太选了一匹银灰,一匹深鹅黄,一匹珊瑚红。银灰气派,深鹅黄典雅,珊瑚红温婉,虽非深沉色,亦不浮躁,很合乎林太太的身份和不张扬的气质。三个颜色随意搭配都好看,可各做一套,兴致来时再穿插搭配,一套当几套穿。
老太太和王小姐全程极有兴致,连带着那位话不多的少奶奶也说笑几句,夸赞婆婆气派。
至于林太太……倒不是说她不喜欢好看的料子,而是过去那么多年糊弄惯了,冷不丁打扮起来,只觉浑身不自在,手和脚都不知往哪里放,又有些莫名的羞耻,觉得自己四十多岁了还这般讲究吃穿,实在不好……因老少三代捧场,林太太的衣柜也实在该换了,明月一口气对王家卖出去九匹,美得合不拢嘴,在心中将此间暗奉为新晋风水宝地。待众人散去,林太太发热的头脑慢慢冷静下来,将桌上的料子摸了又摸,好像有点后悔,又好像泛起一点连她自己都陌生的期盼。记得她刚嫁过来时,王家酒楼还只是一间小小食肆,她上头有二老,下头有儿女,中间还有丈夫,只她是个年轻的健壮女人,又要操持家务,又要照顾家人,又要照看生意,哪里有闲工夫讲究吃穿?不过是抓着什么是什…“嗯,这次挑的不错!"王大官人才去老太太那边问候过,才进门就见妻子在灯下出神,凑近了一怔,“你今儿搽粉了?”林太太骤然回神,下意识道:“又不出门…”她想起来什么,低头看时,发现最上面那匹料子正是白日自己穿着很显气色的藕紫色。此时被灯光一映,绸缎细腻的光都折到面上,竟比白日更添韵味。“今儿娘说我穿这个不错,"林太太张了张嘴,别别扭扭地说,“我想者着……”“还想什么呀?"王大官人笑道,“买都买了,都做!”竟直接叫了人来,“去跟针线上的人说,先紧着太太的衣裳做两身出来,就要今儿定下的样式。”
赶紧换了吧,以往二人一同出门时,活像差了辈!说起来,夫妻俩还是头一回商议彼此做衣裳的事,难免有些陌生,可细想时却别有一番滋味。
直到晚间歇息,林太太仍有些志忑,“我这么大年纪了……王大官人失笑,“我还大你三岁呢,不照样穿红着绿?”越老越该穿得新鲜体面些,人本就散发腐味,若再穿得死气沉沉,岂不成了老死尸?还活个什么趣儿!
林太太噗嗤一声,推了他一把,“谁跟你似的。”王大官人也不在意,笑了几声又潇洒道:“人活一世,草木一秋,管那么多作甚!能畅快时便多畅快吧!”